在現代漢語詞典裡,“網”本意是指用繩線等結成的捕魚捉鳥的器具。時代的發展和變遷,又不斷賦予了“網”更深的含義,尤其是電腦普及後,“網”已從有形走向了無形,如今,電腦網路已成為了人們相互溝通、瞭解社會最常用的方式之一。然而,電腦網路隱蔽、快捷、方便的特性也被不法分子所利用,他們運用各種手段精心編織起了一張張無形的“網”,這些網同樣具備捕捉的功能,但目的決不再是捕魚捉鳥,而是套牢那些夢想通過賭博一夜暴富的人。
賭博古稱“博”、“博戲”、“博揜”,早在先秦時期就已較為普遍。唐宋時期,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,賭博現象開始滲入各階層。《唐律疏議》中的《博戲賭財物》,首次把“博”與“賭”聯繫在一起,這應該是賭博一詞的雛形。明清時期,各類賭博活動更加猖獗,被稱之為“國粹”的麻將開始出現,並迅速彌漫全國。鴉片戰爭後,一些西洋賭術諸如跑馬、輪盤賭、撲克等引入中國,使得中國的賭博文化更顯紛繁龐雜並日益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。
在中國,賭博的歷史可謂源遠流長,但利用電腦網路賭博卻還是個新鮮事物,目前國內最普遍的網路賭博是賭球。 關於賭球中國早在元代就有記錄,蹴鞠、捶九等球類賭博在當時備受青睞,元至正年間,還曾出過一本專門介紹捶九球戲的專著《九經》,但網路賭球還是3年前從境外傳入國內的一種新型賭博方式。網路賭球賭球在境外以歐洲五大聯賽為押注物件, 賭博公司通過電話和網路接受下注,幾乎每天都有的足球比賽成了境外賭客們沉溺的天堂。
賭博從來就是一張“網”,古往今來它已讓多少參與者沉迷於其中無法自拔,網路賭博更是一張無情無形並且充滿誘惑的大“網”,在網路上,賭徒哪怕身上一分錢沒有,只需在電腦鍵盤上敲幾下鍵,按幾個數字,十萬、二十萬的賭注就下進去了,不但非常方便而且十分刺激,因此網路賭徒盲目下注的現象十分嚴重,一個晚上輸掉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是十分平常的事情,從這一點來說,網路賭博的危害比鴉片有過之而無不及。而賭場規則告訴我們,莊家永遠是只賺不賠的,輸紅眼了的賭徒往往只會喪失理智不顧一切地下注以求翻本。雖然賭博公司發展會員十分“謹慎”,一般只會讓熟人入會,而且要經過信用審查,但是一旦出現賭徒沒錢付賭資時,上級莊家就會採取非法拘禁、故意傷害等措施逼債,導致賭徒或傾家蕩產家破人亡,或由此引發其它刑事案件。網路賭博還導致大量的賭資流向境外,完全成為了社會的一大公害。
在我國,歷代政府都對賭博採取過處罰措施。對賭博處罰最為嚴厲的,首推宋元時期,輕者罰金刺配,重者處斬。相對于普通的賭博而言,網路賭博查處的難度更大,按照現行法律,警方抓賭需要人贓並獲,一般性賭博檯面上有錢財等物證,但網路賭博的隱蔽性很強,不但看不到現金,而且下注的過程又很短暫,常常是點擊一下滑鼠就完成了,給取證造成很大的難度。我想,在不久的將來,網上賭博應該可以更加的規範性,享受娛樂的同時還可以賺錢。